有關包機、加班機之信用卡綜合保險說明
刷卡消費簡訊服務
信用卡預借現金
全鋒旗艦級道路救援與國際機場專車接送服務
市區特約停車場臨時停車與機場外環停車服務
24小時代繳罰單、燃料費、各項公共事業費用、繳納各項查(核)定稅說明
免費享受四合一旅遊平安險、不便險
紅利積點計算及有效期
信用卡費用計算說明
持卡人購買商品或服務應注意事項
白金秘書尊榮服務

 

有關包機、加班機之信用卡綜合保險說明
  • 「班機定義」
  • 

     

    『班機』指領有航空器營運及註冊國相關單位核准其經營航空交通運輸業務之證明、執照或相關許可航空公司,依據其出版之航行於固定機場間之時刻表及價目表,提供旅客服務之班機,或航空公司為因應台灣地區與中國大陸地區之特殊運輸需求所提供之班機(如春節包機、秋節包機)。

  • 「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定義」
  • 

    『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係指以大眾運輸為目的,對大眾開放並定時定點營運於特定路線間並領有合法營業執照之交通工具。但下列類型之運輸工具,非本保險契約所承保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
    )供遊覽之用而非經常性載運旅客之用者:如麗星郵輪/遊覽車/觀光景點專用之交通工具等。
    ()限於特定或可得特定之團體或個人搭乘者:如總統包機、軍機等。

     

  • 上述各項優惠期限至101年12月31日止,新光銀行保留變更及終止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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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消費簡訊服務
  

為維護您刷卡消費的最高安全,新光銀行以高科技電話簡訊服務嚴密防衛,當有風險疑慮的消費產生,電話簡訊將儘速通知您確認其安全性,各卡種依以下方式申請發送消費簡訊都具備電話簡訊服務:

無限卡:可申請選擇每筆消費免費發送消費簡訊
鈦鑽卡、新鑽卡、御璽商務卡、御璽卡、鈦金商務卡、鈦金卡、晶緻卡或白金卡:
可申請選擇每筆消費777元以上,發送消費簡訊
金、普卡:可申請選擇消費簡訊服務每筆僅酌收每筆3元服務費,發送消費簡訊

* 本項服務優惠期限至1011231日止,新光銀行保留變更及終止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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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預借現金
     為滿足您多樣化的需求,本行提供您最便利的預借現金服務!您可使用ATM、臨櫃預借現金,或是來電本行客服中心,即可享有您便利的預借現金額度。
(
週一至週五中午11點前來電本行客服中心,當日即可匯款至您指定的帳戶)

 持卡人如欲使用ATM預借現金功能,請於核卡3個月後,來電本行申請預借現金密碼;本行將依持卡人消費及繳款狀況進行審核後,以簡訊通知審核結果。
持卡人的信用卡預借現金額度將視其消費及繳款情形依本行授信政策而定。
預借現金手續費: 每筆預借現金金額×3.5%+NT$100計收
詳情請洽本行客服中心:(02)217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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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鋒旗艦級道路救援與國際機場專車接送服務
  • 道路救援:
  •  

    凡新光銀行無限卡可享隨傳隨到24小時免費拖吊、急修服務,同縣市不限里程,跨縣市 100 公里(以拖吊起點開始計算)內完全免費,更提供24小時免費諮詢服務惟每月最高限使用二次,且每年以四次為限
    凡鈦鑽卡持卡人可享隨傳隨到24小時免費拖吊、急修服務,同縣市不限里程,跨縣市 50 公里(以拖吊起點開始計算)內完全免費惟每月最高限使用二次,且每年以四次為限
    凡新鑽卡、御璽商務卡、御璽卡、鈦金商務卡、鈦金卡、晶緻卡及白金卡正卡持卡人
    (不含美麗華百樂園白金卡)可享隨傳隨到24小時免費拖吊、急修服務,同縣市不限里程,跨縣市 50 公里(以拖吊起點開始計算)內完全免費惟每月最高限使用二次,且每年以四次為限


    *請按此~詳閱優惠內容說明*

     

  • 國際機場專車接送服務:
  • 凡持有新光銀行無限卡持卡人可享有一年6次機場專車接或送機服務; 鈦鑽卡新鑽卡之正卡持卡人可享有一年2次機場專車接或送機服務。
    持有新光銀行商務卡可享不限次數國際機場專車接送服務,商務卡企業戶每年使用前六次,每次扣紅利點數8,500點;每年使用第7次以上,每次扣紅利點數20,000點。(本行將於每年1月、7月結算使用次數及應扣點數,點數不足時,每次機場接送服務將收取作業處理費NT$1,200。)

    *請按此~詳閱優惠內容說明*

     

  • 以上各項服務優惠期限至101年12月31日止,新光銀行保留變更及終止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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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特約停車場臨時停車與機場外環停車服務
  • 市區臨時停車服務:(全省嘟嘟房及永固停車場)
  • 

    無限卡持卡人於優惠期間至全國中興嘟嘟房或永固停車場停車,即可享每人每日停車優惠1次,每次3小時(不滿3小時以3小時計)之免費臨時停車服務。
    鈦鑽卡持卡人於優惠期間至全國中興嘟嘟房或永固停車場停車,可享每人每日停車優惠1次,每次2小時(不滿2小時以2小時計)之免費臨時停車服務;惟每月最高免費以10小時為限
    新鑽卡持卡人於優惠期間至全國中興嘟嘟房或永固停車場停車,可享每人每日停車優惠
    1次,每次2小時(不滿2小時以2小時計)之免費臨時停車服務;惟每月最高免費以10小時為限


     *請按此~詳閱優惠內容說明*

     *停車新”點”子,紅利點數也可以折抵停車費!*

     

  • 國際機場外環停車場停車服務:
  • 
    1. 無限卡持卡人享有不限次數190免費停車服務
    2. 鈦鑽卡持卡人享有不限次數1年20天免費停車服務。
    3. 新鑽卡正卡持卡人享有不限次數120免費停車服務
    4. 御璽商務卡、御璽卡、鈦金商務卡、鈦金卡、晶緻卡及白金卡正卡持卡人(不含美麗華百樂卡)享有不限次數120免費停車服務
    5. 到隨停,如停車位已滿請依現場人員指示辦理,提供服務之停車場站請點選【機場外圍停車場地圖】。


    請按此~詳閱優惠內容說明

     

  • 以上各項服務優惠期限至101年12月31日止,新光銀行保留變更及終止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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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時代繳罰單、燃料費、各項公共事業費用、繳納各項查(核)定稅說明
  • 工作繁忙、分秒必爭的您,若還要排隊罰單、燃料費或電話通訊費用,那就遜了,新光銀行信用卡提供您更便捷的服務,只要通電話,所有費用通通繳清,生活更輕鬆。
  • 語音/網路繳納各項費用計費說明:

繳納項目

手續費

語音用戶碼

中華電信電話費

10元/筆

899

交通罰鍰

20元/筆

168

()車行照規費

20元/筆

167

燃料費

燃料費×1%(台北市免收)

169

車牌網路競標選/標號牌費

/標號牌費×1

 

※語音繳納各項費用服務專線:412-1111412-6666
(若您的電話號碼為6碼,則打41-1111 4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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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享受四合一旅遊平安險、不便險
              

適用卡種

無限卡
商務卡

日本航空

白金卡、

百貨聯名卡

(御璽商務卡、鈦金商務卡、御璽卡、鈦金卡、白金卡、晶緻卡)

鈦鑽卡、新鑽卡、白金卡、御璽商務卡、鈦金商務卡、御璽卡、鈦金卡、晶緻卡

日本航空

金卡、

百貨聯名

金卡

金卡(排除百貨聯名金卡、

日本航空金卡)

日本航空

普卡、百貨聯名普卡、VISA金融卡

普卡、U
(排除日本航空普卡、百貨聯名
普卡)

旅遊平安險

5,000

2,500

2,500

1,500

1,500

800

800

購物保障險

30

30

 

10

-

10

-

行李遺失險

3

3

3

3

3

3

3

班機延誤險

1

1

1

1

1

1

1

行李延誤險

1

1

1

1

1

1

1

行程縮短險

5

-

-

-

-

-

-

劫機險

1

-

-

-

-

-

-

旅行文件

重置險

3

-

-

-

-

-

-

移靈費用

保險金

3

-

-

-

-

-

 

101年度信用卡保險保單號碼:1300-01ATP0000001

  • 本項服務優惠期限至101年12月31日止,新光銀行保留變更及終止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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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利積點計算及有效期
 
  • 紅利點數輕鬆累積:刷卡消費每20元可累積一點,新光銀行為您持續推出多種精緻好禮,讓您輕鬆刷,快速集,盡享各項好禮!
    ※紅利點數累積方式、其他活動辦法及不列入點數累積消費項目悉依本行網站公告之
        紅利酬賓計劃活動辦法 為準。

    點數有效期限2年,以持卡人生日為基準日,保留近兩年消費所產生之紅利點數,紅利點數屆期如仍未兌換完畢,將自動歸零。
    *正卡持卡人申請紅利積點兌換贈品活動時,如有信用卡約定條款第22條所定喪失期限利益或終止本契約之情事者,本行有權停止兌換;若有延滯繳款之情形,於 繳清全部款項後,得繼續參加兌換活動
  • 以上各項服務優惠期限至1011231日止,新光銀行保留變更及終止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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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費用計算說明
  • 循環(信用)利息:
  •   

     循環信用利息:各筆循環信用利息之計算,係將每筆「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自各筆帳
           款入帳日起,就該帳款之餘額以帳款入帳時持卡人電腦評分結果適用之差別利率

           年息(最高年息百分之十九點七一:日息萬分之五點四),計算至該筆帳款結清之日

           止(元以下四捨五入)。

  • 違約金:
  •   
    違約金:持卡人未於繳款截止日前繳足最低應繳金額或延誤繳款期限者,將依下列方式向持卡人收取違約金:
    ◎當期繳款發生延滯時,計付違約金新臺幣參佰元;連續2期發生繳款延滯時,第2期計付違約金新臺幣肆佰元;連續3期(含)以上發生繳款延滯時,第3期計付違約金新臺幣伍佰元。
    ◎持卡人至當期繳款截止日止,繳付帳款後之未繳清金額不足新臺幣壹仟元者,無需繳納違約金。
    ※惟持卡人違反前開付清當期最低應繳金額之約定連續三期以上(含)者,其應付之違約金,以三期為上限。

  • 最低應繳金額:
  •            

    您的每期最低應繳金額為:當期各卡新增消費款暨預借現金之10%,加上其餘應付帳款之2%,再加計超過信用 額度之全部金額、累計當期以前各期逾期未付最低應繳款項、當期循環利息、違約金、年費、預借現金手續費、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費及其他作業手續費等其他應繳費用之總和(若不足NT$1,000者,以NT$1,000計收),或當期總消費低於NT$1,000之金額(未循環信用者)。

     

    計算實例說明:
    結帳日每月2日;最後繳款日為每月18日;持卡人消費狀況:(以”未繳款餘額”計算循環信用利息)520日簽帳消費60,000元,入帳日為522日;61簽帳消費40,000元,入帳日為62
    結帳日6/2帳單明細:
                                                                   

    1.總應繳金額:$100,000($60,000+$40,000)
    2.最低應繳金額:$10,000($100,000×10%)
    持卡人於618日還款5,000元,未繳款餘額為95,000
    ($100,000-$5,000)
       
    1.循環信用利息:$1,866($326.7 + $1,539)
    $55,000($60,000
    $5,000) X 19.71% X 11
    (5/22~6/2)/365=$326.7  
    $95,000($60,000
    $5,000$40,000) X 19.71% X 30
    (6/2~7/2)/365=$1,539
    2.違約金:$300
    3.
    總應繳金額:$97,166($95,000$1,866
    $300)
    4.
    最低應繳金額:$9,066($95,000X2%$1,866$300+$5,000)

  • 預借現金手續費:
  • 每筆預借現金金額×3.5%NT$100計收。

  • 國外簽帳消費的匯率計算
  • 持卡人所有使用信用卡交易帳款均應以新臺幣結付。如交易貨幣非為新臺幣或於國外以新臺幣交易或於國內以新臺幣交易但仍經國際清算(含辦理退款),則授權貴行依各信用卡組織依約所列之結匯日匯率換算為新臺幣,(如持卡人於非美元之貨幣區域刷卡時,其消費金額應直接兌換為新臺幣)除各信用卡組織收取之費用外,並同意每筆按消費金額加計百分之0.5計收手續費後結付。
  • 掛失手續費:
  • 每卡NT200(同卡號之MINI卡或MasterCard隨身卡與一般卡掛失時併同收取掛失費NT200),係銀行將客戶掛失資料通報全球信用卡系統所需費用。持卡人自辦理掛失停用手續時起被冒用所發生之損失,概由本行負擔(不包含在自動化設備辦理預借現金部分)。
    無限卡免付掛失手續費。
    *掛失補發卡片:不另收費。

  • 調閱簽帳單手續費:
  • 國內交易每筆NT$100國外交易NT$100

  • 溢付款:
  • 1.經查若有重複入帳或多繳款項之事宜時,得列溢付款,以沖抵下期帳單應繳金額。
    2.
    溢繳款退至本人於發卡行以外之存款戶,需酌收取成本費用100元。
    3.
    9811日起,如卡友須本行開立支票退款者,需酌收作業費用50元。
    4.個人信用卡帳戶內,倘有溢繳款,請洽本行服務電話處理相關事宜。

  • 結帳日:
  • 本期帳單之產生日期,亦為本期循環利息之結算日。
  • 調閱三個月前歷史帳單每份NT$100,無限卡持卡人免費。
  • 清償證明:
  • 開立清償證明者,每份收取作業手續費NT$200

  • 逾期催收費用:
  • 持卡人應負擔本行因持卡人逾期繳款所產生之訴訟、非訟或其他法律程序而支出之所有費用。
  • 簡易通信貸款繳息明細作業費:
  • 每次收取作業費用NT$300

  • 卡片毀損補發手續費:
  • 

    一般信用卡:每張NT$100COMBO信用卡:每張NT$100

  • 緊急替代卡:
  • 每卡酌收美金1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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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購買商品或服務應注意事項

新光商業銀行持卡人購買商品或服務應注意事項:
一、信用卡僅為支付工具,信用卡機構對買賣商品或服務之瑕疵或履行並不負保證責任,
      
持卡人購買商品或服務應先審慎評估。例如,在購買各行業商品(服務)禮券時,應
      
注意該禮券已依各行業之中央主管機關所訂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提供履約保
      
證。

二、刷卡時,請特別注意帳單或商品/服務合約上所列之交易金額與日期、付款方式(載明
信用卡卡號)、個人資料及購買之商品/服務內容是否完整無誤,若購買非銀貨兩訖(
預付型)商品/服務時,更應注意商品/服務提供有效期間及條件是否明確記載,務必於
交易時確認商品/服務或合約內容完整無誤後,才刷卡簽帳。為非銀貨兩訖(預付型)
產品,帳單或商品/服務合約之原本(或正本)及相關文件(例如購貨證明、收據、使
用紀錄收據及表單、會員卡或晶片卡、上課證等)應於刷卡完成時取得上述文件,並
保存至商品/服務有效期間屆滿或收到貨品確認無誤。

三、保存每一筆消費簽單,等到月結帳單寄到時,逐筆核對,如對交易明細暨帳款通知書
所載事項有疑義,包括無此筆交易、重覆請款、交易金額有誤、已以其他方式付款等,
應立即向特約商店或發卡機構詢問並請求處理。

四、當購買之商品或服務有未獲提供(含預借現金未吐鈔)之情形時,應先向特約商店或
辦理預借現金機構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時,應依照發卡機構之約定條款之規定,檢
附第二條所列示之相關證明文件主張爭議帳款;如持卡人與商店雙方已取得協議,發
卡機構將不會接續處理持卡人之爭議帳款。本行受理爭議帳款之客服電話:
(02)2171-1055
0800-081-108

五、請持卡人購買非銀貨兩訖(預付型)之商品/服務時,應注意其提供商品/服務期限及
主張爭議款扣款期限,以保障自身權益。

六、茲就發卡機構處理各信用卡國際組織主張爭議帳款之程序(以下簡稱「處理爭議帳款
程序」)需要持卡人配合之重要事項,摘要如下:

(
)所謂商品或服務未獲提供係指預訂商品未獲特約商店移轉商品或其數量不符或於
     
自動化設備上預借現金而未取得金錢或數量不符,持卡人應備齊相關證明文件於
     
爭議帳款扣款期限截止前十五個工作日向發卡機構提出並主張扣款。持卡人對於
     
同一筆交易僅能向發卡機構申請一次爭議帳款,有關各信用卡國際組織就商品或
     
服務未獲提供之爭議帳款扣款期限如下:

信用卡國際組織

發卡機構向收單機構提出扣款請求之期限

Visa

當服務或商品未提供時,需於交易清算日或服務約定提供日起
120
日曆日(含例、假日)內,且追溯時間不得超過交易清算日之540日曆日。

1.服務未提供舉例說明:如98115日以Visa購買某俱樂
部會員資格,但俱樂部在99210日停業,而持卡人之會員資格仍為有效時,發卡機構應於99210日起120日曆日內,且不超過自該交易清算日起算之540日曆日提出扣款請求。

2.商品未收到舉例說明:如99115日以Visa卡購買傢俱,並約定於99315日將傢俱送至持卡人指定地點交,但315日當天商店卻表示無法交時,發卡機構應於99315日起120日曆日內,且不超過自該交易清算日起算之540日曆日提出扣款請求。

MasterCard

1.當商品未收到時,需於交易清算日或商品約定送達日起120日曆日內。

舉例說明:如99115日以MasterCard卡購買傢俱,並約定於99315日將傢俱送至持卡人指定地點交,但315日當天商店表示無法交時,發卡機構應於99315日起120日曆日內提出扣款請求。

2.服務未獲提供
1)一次性提供服務:需於交易清算日或服務約定提供日起120 日曆
           日內。
          
舉例說明:如98115日以MasterCard卡支付98315日所提
           供的服務費用,但315日當天商店表示無法提供服務時,發卡
           機構應於98315日起120日曆日內提出扣款請求。
2)服務中斷(非屬一次性提供服務):需於交易清算日或特約商
           店無法提供服務日起120日曆日內,但追溯時間不得超過交易清
           算日之540日曆日。
           
舉例說明:如98115日以MasterCard卡購買某俱樂部會員資格
           ,但俱樂部在99210日停業,而持卡人之會員資格仍為有效
           時,發卡機構應於99210日起120日曆日內,且不超過自該交
           易清算日起算之540日曆日提出扣款請求。

JCB

1.於97930日前之交易,為自交易清算日120日曆日內。

2.於97101日後之台灣國內交易,需於交易清算日或特約
商店無法營業日起120日曆日內且交易清算日起540日曆日內;若為國際交易,則於自交易清算日120日曆日內。

註一:交易清算日係指收單機構將該筆交易交付於清算組織進行資料處理的日期,每筆交易
清算日持卡人可洽發卡機構

二:請注意「處理爭議帳款程序」應以各信用卡國際組織之詳細規則為。各信用卡國際組
織對「處理爭議帳款程序」有制定或變更規則、解釋及仲裁會員機構爭議之最終權限,所以持
卡人主張爭議帳款,不表示一定可以退款或對於分期付款未付部分無須再繳款。

()如果持卡人刷卡購買商品/服務的提供期間超過前述信用卡國際組織之規定,則於該期間過
      
後,發生特約商店無法繼續提供商品/服務的情形時,因為持卡人已無法透過信用卡國際組
      
織作業規定處理此類爭議,所以持卡人購買該類商品/服務前,宜審慎評估將來無法獲得商
      
/服務之風險。

(
)倘持卡人對於爭議帳款要求發卡機構向信用卡國際組織提出仲裁者,持卡人需向發卡機構
      
承諾支付仲裁程序可能產生之相關處理費用。仲裁結果有利於持卡人,持卡人無需負擔
      
全部或部份仲裁處理費。
本行收取仲裁處理費為美金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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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秘書尊榮服務
    

威士/萬事達卡白金秘書全球服務
新光銀行威士/萬事達卡白金秘書委由International SOS(Taiwan) Ltd.國際思奧思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簡稱國際SOS)為您服務。

 

服務項目:

◎代訂及專送蛋糕、鮮花、禮品等,協助服飾諮詢及代訂,提供個人購物服務
◎休閒娛樂場所諮詢及代訂服務,包括:餐廳、戲劇院、音樂會、博物館、高爾夫球場、健身房、體

    育賽事及當地觀光
◎旅遊諮詢服務:例如:出國前規劃、五星級飯店的安排、緊急文件傳遞、遺失行李協尋、緊急財務

    協助、各國文化諮詢、風俗民情諮詢、代請翻譯、口譯及天氣狀況…
◎交通諮詢服務:各航空班機資訊及訂位、租車服務
◎海外旅遊保健服務:例如:醫療就診諮詢、醫院諮詢、藥局及安排回國服務旅遊計畫的資訊
◎旅遊計畫的資訊
◎國際主要會議、大會、貿易商展、展覽會訊息
◎流行餐廳、健康俱樂部、重要運動競賽及購物介紹
◎節慶、文化活動、旅遊景點及夜總會的目錄


新光銀行威士/萬事達卡白金秘書服務專線: 02-2536-0090
若您在國外,請撥 886-2-2536-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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