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卡友成功委託本行信用卡代繳
電費、水費、電信及瓦斯各項公用事業費用,
無須辦理終止原代繳帳戶之手續,讓您輕鬆付款!

請立即下載:
「信用卡代繳各項公用事業費用約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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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後約45個工作天可設定完成,以後每個月的各項費用,新光銀行都會主動列帳
 於您的信用卡帳單中。

 注意事項:

  1. 代繳項目:台灣電力公司電費、台灣省自來水費、台北市自來水費、中華電信電信費(含室內電話、行動電話、數據通信費用)、瓦斯費用(限大台北、新海、欣南、欣雄、欣欣、新竹縣瓦斯管理處瓦斯用戶)、路邊停車費用(台北市、新北市)。
  2. 填妥約定書後,請附上您欲代繳項目之上期或當期收據(影本亦可),請傳真至
    (02)2768-5985或郵寄至台北郵局第36-12號信箱。
  3. 如果您仍收到當期的繳費通知書時,表示您的自動代繳尚未辦妥,請您逕行繳費即可。
  4. 如有任何疑問請撥24小時服務專線:02-2171-1055
  5. 代繳停車費者,若於委託本行代繳前已委託他行代繳,須向原代繳單位先行辦理終止方能轉換代繳單位。代繳電費/水費/中華電信費/瓦斯費者則無需另行終止原代繳單位之約定,待本行辦妥後原代繳委託即同時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