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匯出/入匯款:
  • 應憑公司、行號、團體或個人填具有關文件及查驗身分文件或基本登記資料後辦理。

  • 結購/結售外幣金額達新台幣五十萬元,需填寫「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

  • 個人、團體每筆結匯金額達等值五十萬美元或公司、行號每筆結匯金額達等值一百萬美元以上之匯款,應提供與該筆匯款有關之合約、核准函等證明文件。

  • 如何從國外匯款至新光銀行?


 
二、光票託收與光票買入

  • 申請人提示之外幣票據發票日需已到期,若票面無到期日則距發票日不得逾6個月,並注意票據是否有偽造、變造情事,以免涉及不法。
  • 申請人應為票據受款人,並於票據背面背書。
  • 光票託收或買入若進帳後結售為新台幣,須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之規定辦理。


 
三、
買賣外幣現鈔與旅行支票

  • 提供美金、日圓、港幣、歐元、人民幣等外幣現鈔。
  • 代售美國運通公司旅行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