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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票據託收收費標準
*本行保留修改收費標準之權利
一、手續費:
按每張外幣託收票據票面金額萬分之五之費率計
收,最低NTD200,最高NTD800。
二、郵電費:每張NTD300
三、國外代收銀行或付款銀行扣收費用:
國外每家銀行扣收費用標準不一,需俟實際入
帳,才能得知國外銀行所收取的費用。
另國外銀行亦可能於票據入帳後,再拍發電文向
銀行要求支付不足之費用。一般收費情形如下:
- 美國地區:USD15.00以上
- 德國地區:EUR22.75以上
- 德國以外之歐洲地區:EUR50.00以上
四、託收期間:
自託收日起算約一個月,實際入帳日期視國外銀
行實際付款情形而定。
提醒:
- 申請人須為本行存款往來戶。
- 國外付款銀行處理票據之方式與本國銀行差異甚大,退票期間及方式亦不盡相同,須遵照各國法令之規定。
- 由於國外付款銀行對於票據涉及偽造、變造及法定要項不全保有追索權,即使託收之票據已入帳,仍有被追回之可能,例如:美國票據法規定票據正面偽造或變造之追索權為付款日後一年內、背書偽造或變造之追索權為付款日後三年內。
本行如接獲退票通知,將依與客戶簽訂之「買入/託收外幣票據申請書及約定書」之規定處理。
- 本行將視實際業務狀況判斷是否需要徵提連帶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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