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信用保證貸款
  • 實際從事農、林、漁、牧事業生產、加工、運銷、休閒農(漁)業及農(漁)業發展事業等之團體、獨資、合夥、公司及合作組織,信用、財務、業務正常者,歡迎向本行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
    1. 企業所經營事業項目有關農、林、漁、牧業生產、加工、運銷、倉儲、休閒農漁業發展事業等,需占總營業額50%以上。
    2. 近一年變更負責人者,原負責人無不良債票信紀錄。
    3. 企業、負責人及其配偶無不良債票信紀錄。

  • 貸款額度:
    每戶貸款金額最高為 300 萬元,並符合下列條件:
    1. 符合農保基金相關規定。
    2. 企業授信之授信總餘額(含本次申貸)不得超逾最近一年報稅營業額100%。
    3. 企業最近年度期末淨值不得低於資本額50%。但其後辦理增資,而其中財務報表已無上開情事者,不在此限。

       
  • 貸款期間:二∼七年。

  • 還款方式:按月平均攤還本息為原則。※本行保有核定金額及最後核貸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