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信託部係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有價證券簽證之機構,係包括股票、公司債、金融債券、新股權 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受益憑證、台灣存託憑證及其他經證券或金融主管機關核准發行之證券等。
發行公司委託本行辦理簽證時需繳驗之證件:
(一)、股票(或新股權利證書):
證券或金融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或增資發行公文之正本。 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卡影本乙份: (1).如為增資者,需繳增資前與增資後之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影本。 (2).發行無記名股票者免送。 (3).公司設立未滿一年者,應另附發起人名單。 公司執照影本乙份:如為增資者,需繳增資前與增資後之公司執照影本。 (※自90年11月14日後核准設立之公司可免送) 公司章程影本乙份。 股東名冊影本乙份。 董監事名冊影本乙份。 證券簽證(註銷)申請書乙式二聯。 證券簽證專用印鑑卡乙份二聯。 未重覆發行聲明書乙份。 簽證契約書。 股票(或新股權利證書)樣張。
(二)、其他經證券或金融主管機關核准發行之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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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洽詢信託部專員 電話:(02)87717888 分機:5543,5546, 5547,5507,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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