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信託部係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有價證券簽證之機構,係包括股票、公司債、金融債券、新股權
  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受益憑證、台灣存託憑證及其他經證券或金融主管機關核准發行之證券等。

 發行公司委託本行辦理簽證時需繳驗之證件:

 (一)、股票(或新股權利證書):

  1. 證券或金融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或增資發行公文之正本。
  2. 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卡影本乙份:
    (1).如為增資者,需繳增資前與增資後之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影本。
    (2).發行無記名股票者免送。
    (3).公司設立未滿一年者,應另附發起人名單。
  3. 公司執照影本乙份:如為增資者,需繳增資前與增資後之公司執照影本。 (※自90年11月14日後核准設立之公司可免送)
  4. 公司章程影本乙份。
  5. 股東名冊影本乙份。
  6. 董監事名冊影本乙份。
  7. 證券簽證(註銷)申請書乙式二聯。
  8. 證券簽證專用印鑑卡乙份二聯。
  9. 未重覆發行聲明書乙份。
  10. 簽證契約書。
  11. 股票(或新股權利證書)樣張。

 (二)、其他經證券或金融主管機關核准發行之證券:

    1. 證券或金融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或增資發行公文之正本。
    2. 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卡影本乙份。
    3. 公司執照影本乙份。
    4. 公司章程影本乙份。
    5. 股東名冊影本乙份。
    6. 董監事名冊影本乙份。
    7. 證券簽證(註銷)申請書乙式二聯。
    8. 證券簽證專用印鑑卡乙份二聯。
    9. 未重覆發行聲明書乙份。
    10. 簽證契約書。
    11. 證券樣張。
    12. 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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