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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卡小叮嚀

  1. 每日在國內、外累計刷卡簽帳消費限額為5萬元(與國內外提現限額新台幣12萬元合併計算),每日刷卡簽帳次數以10次為上限(若持卡人另行與本行約定者,則以實際約定金額及次數為主)。
  2. 為了確保您的權益及防止他人冒用,必要時,本行授權中心將會與您核對個人資料。
  3. 刷卡時,卡片勿遠離您的視線,以免卡片遭誤刷或盜刷。
  4. 勿隨意簽字在空白處或未填妥的簽帳單。
  5. 簽名前,請務必確認簽帳單所列之卡號、簽帳金額、消費總金額是否正確,並留意消費幣別及大小寫金額是否正確。
  6. 簽帳單之簽名式樣須與金融簽帳卡(Debit卡)背面之簽名欄式樣相同。
  7. 若簽帳單因錯誤需重寫或欲取消該筆交易時,請要求特約商店將原簽帳單全部撕毀,並與本行聯絡取消該筆簽帳或保留特約商店給予的退貨證明,以避免日後糾紛。
  8. 結帳後,請確認特約商店人員交還的金融簽帳卡(Debit卡),確實為您本人之卡片。
  9. 完成交易後,請保留簽帳單,以便與本行所寄發的「金融簽帳卡(Debit卡)消費明細」核對。
  10. 金融簽帳卡(Debit卡)限於電子式刷卡機使用,各項分期付款、郵購、電話訂購、傳真等交易開放使用時,將於銀行對外網站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