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2012/3/31止,凡新光銀行VISA金融卡持卡人於活動期間內,刷本行VISA金融卡首刷交易享1%現金回饋,非首次刷卡交易,
  每筆享0.3%現金回饋。
VISA金融卡2011年最新優惠禮遇
VISA金融卡開放網際網路交易,提供您更方便之消費方式

即日起刷VISA金融卡消費購物,即享韓國最超值的美食、購物、SPA、美容、娛樂及酒店等多樣折扣優惠,為您帶來歡樂無比的
  韓國遊。

VISA金融卡之特色

新光VISA金融卡結合提款、轉帳、國際提款、刷卡購物及防偽等多項功能,讓您一卡通行全球,輕鬆控管您的花費。

1. 刷卡從您的存款帳戶扣款,存多少花多少,輕鬆控管您的每一筆花費!

2. 您的理財妙管家!每月提供消費款對帳單,幫您做好帳戶的每一筆消費管理!

3. 可提供整合您的銀行帳戶!

4. 您可設定您在新光銀行的其他帳戶為轉出帳號,也可設定常用的8個約定轉入帳號,讓您的提款、轉帳理財更方便。

5. 新光VISA金融卡有國家等級最高安全標準,可防偽、防側錄,杜絕偽卡風險,讓您刷卡交易更安心。

6. 認明全球特約商店提款、消費無國界!
 您可在〝國內外〞貼有
標誌的特約商店刷卡消費,直接存圈帳戶。在全求超過2,300萬家貼有標誌的商店,直接
 刷卡消費,金額由指定轉帳付款帳戶直接扣款,享受在國內外不帶現金的購 物便利。


7. 遍及全國的新光銀行24小時自動化銀行,提供您存、提款、轉帳。為滿足顧客需求,新光銀行金融卡24小時永不歇息,服務永遠
 比別人多一點。

VISA金融簽帳卡(DEBIT卡)卡片介紹


1. 晶片
    加強防偽的安全機制
2. 卡號    16碼無凸字印刷的數字,是專屬於您的新光金融簽帳卡(Debit卡)卡號。
3. 有效 月/ 年 卡片使用有效時間,為西元月份加年份後2碼。
4. 金融卡帳號 13碼數字是專屬於您的新光金融簽帳卡(Debit卡)存款帳號。
5. 英文姓名
  與護照相同之英文姓名。
6. 卡片磁條
  請小心保管,避免刮傷或是遠離磁性物品以免消磁。
7. 簽名欄
   請立即簽上您的簽名式樣(中英文皆可),日後消費也請簽以同式樣的簽名。
8.    您可於國內貼有此一標誌的自動提款機上提領現金、轉帳。
9.    您可於國外貼有此一標誌的自動提款機上提領當地貨幣。


申請資格
七歲以上自然人,請攜帶本人身分證件及帳戶原留印鑑親至本行各營業單位辦理。

申請方式
凡於新光銀行開立活期性存款帳戶之客戶,均得向本行各營業單位辦理申請VISA金融簽帳卡(DEBIT卡),當場開戶,當場發卡,
馬上就可刷卡唷!

本行申辦據點立刻預約申請


簽帳消費步驟;您在國內、外的特約商店(簡稱特店)消費時,請依下列步驟進行:

簽帳時應注意事項:

1. 每日在國內、外累計刷卡簽帳消費限額為5萬元(與國內外提現限額新臺幣12萬元合併計算),每日刷卡簽帳次數以10次為上限
 (若持卡人另行與本行約定者,則以實際約定金額及次數為主)。

2. 為了確保您的權益及防止他人冒用,必要時,本行授權中心將會與您核對個人資料。

3. 刷卡時,卡片勿遠離您的視線,以免卡片遭誤刷或盜刷。

4. 勿隨意簽字在空白處或未填妥的簽帳單。

5. 簽名前,請務必確認簽帳單所列之卡號、簽帳金額、消費總金額是否正確,並留意消費幣別及大小寫金額是否正確。

6. 簽帳單之簽名式樣須與金融簽帳卡(Debit卡)背面之簽名欄式樣相同。

7. 若簽帳單因錯誤需重寫或欲取消該筆交易時,請要求特約商店將原簽帳單全部撕毀,並與本行聯絡取消該筆簽帳或保留特約商店
 給予的退貨證明,以避免日後糾紛。

8. 結帳後,請確認特約商店人員交還的金融簽帳卡(Debit卡),確認為您本人之卡片。

9. 完成交易後,請保留簽帳單,以便與本行所寄發的「金融簽帳卡(Debit卡)消費明細」核對。

10.金融簽帳卡(Debit卡)限於電子式刷卡機使用,各項分期付款、郵購、電話訂購、傳真等交易開放使用時,將於銀行對外網站公
 告之。

存提款轉帳應注意事項:

1. 請您妥善使用並保管您的卡片,請勿將卡片讓與、轉借、提供擔保質押或以其他方式將卡片交予第三人使用!如發現卡片遺失、被
 竊時,請立即通知本行掛失。

2.
金融簽帳卡(Debit卡)相關密碼應與卡片分開放置,並且保密,避免第三人知悉,若密碼輸入錯誤達四次時,ATM將鎖住卡片密碼
 後退回卡片給存戶,請您持身分證正本、存摺原留印鑑及卡片至新光銀行全國各分行辦理解鎖。

3. 金融簽帳卡(Debit卡)損壞或被留置於其他銀行,存戶請至新光銀行全國各分行辦理補發手續;若掛失或被竊,請立刻致電本行客
 服專線0800-081-108或(02)2171-1055,及至新光銀行全國各分行辦理掛失補發,並依本行規定需繳付掛失停用手續費新臺幣100元。

4. 使用金融簽帳卡(Debit卡)於國內外提款時,每日交易金額累計以新臺幣12萬元為限,跨國提款每次最高限額為新臺幣2萬元為限,
 每日國內、外累計刷卡簽帳消費限額為新臺幣5萬元(與國內外提現新臺幣12萬元合併計算),每日刷卡簽
 帳次數以10次為上限(若持卡人另行與本行約定者,則以實際約定金額及次數為主)。

5. 因受相關法令規範,僅提供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二十歲之成年人享有跨國提款、刷卡消費之服務。

6. 使用金融簽帳卡(Debit卡)非約定轉帳:每一營業日轉出限為新臺幣3萬元;已辦理轉帳約定:每次跨行轉出限額新臺幣200萬元,
 跨行轉帳累計最高限額新臺幣300萬元,當日(自行+跨行)轉帳累計最高限額新臺幣3,000萬元。

申請篇
Q:申請資格?
A:七歲以上自然人,請攜帶本人身分證件及帳戶原留印鑑親至本行各營業單位辦理。

Q:申請方式?
A:凡於新光銀行開立活期性存款帳戶之存戶,均得向本行各營業單位辦理申請換發VISA金融簽帳卡(Debit卡),或於活期性存款新
  開戶時申請金融簽帳卡功能之晶片金融卡。當場開戶,當場發卡,馬上就可刷卡唷!

Q:金融簽帳卡(Debit卡)透支理財功能申請?
A:您可以結合帳戶的透支額度,或是結合綜合存款的存單質借功能,不動用不計息,隨借隨還,免開辦費,讓您資金運用更靈活。

Q:卡片到期的處理?
A:金融簽帳卡(Debit卡)為五年換發一次,卡片正面亦會註明該卡片的有效使用期限。如您的卡片到期,本行會主動通知續卡相關
  事宜,若您的卡片到期後不再續用,請持卡人於卡片年度到期前來電0800-081-108或(02)2171-1055通知本行處理註銷。
 
簽帳服務篇

Q:消費款對帳單寄送方式為何?
A:每月本行將您使用的金融簽帳卡(Debit卡)之交易明細,依您所指定的帳單寄送地址寄出,以方便您核對每月簽帳消費明細。
  如有任何疑問,敬請來電0800-081-108或(02)2171-1055查詢。

Q:簽帳帳務發生問題時的處理?
A:當您發現帳單內容有問題時,請即來電本行代為查詢。
  在通知本行代為查詢處理時,如您需調閱簽帳單(影本),請於消費日起60天內向本行申請。
  申請調閱簽帳單後若經您核對無誤,即須支付調閱簽單手續費:
  國內消費簽單,手續費每筆新臺幣100元
  國外消費簽單,手續費每筆新臺幣100元

Q:消費款對帳單寄送地址變更?
A:為了維護您的權益,當您通訊資料變動時,請您本人持身分證及本行往來印鑑,至新光銀行全國各分行辦理地址變更。

Q:未接獲消費款對帳單或遺失時的處理?
A:原則上每月本行均依固定日期為您寄送消費款對帳單,但可能因郵遞作業問題,而未能如期送達您所指定的地址。為了維護您的
  權益,如果未接獲消費款對帳單,可使用自動化設備查詢,即可迅速掌握帳戶可用餘額及帳戶總餘額。若您需要補寄三個月以前
  之帳單,則每次每月份寄收補寄帳單手續費新臺幣100元。

Q:金融簽帳卡(Debit卡)可在網路上進行交易嗎?
A:金融簽帳卡(Debit卡)已有開放客戶使用網際網路交易,提供客戶更方便的消費方式,國內外任何可刷VISA信用卡的商店或網路
  購物都可以使用,歡迎多加利用。
 
其他篇

Q:卡片遺失的處理?
A:當您的金融簽帳卡(Debit卡)不慎遺失,被竊或遭您本人以外之第三人占有的情況時,不論您在何處皆請以24小時服務專線:
  0800-081-108或(02)2171-1055立即通知本行,一通電話即可快速完成掛失通報手續,或至新光銀行全國各分行辦理。當您完成
  掛失手續後,本行會立即為您完成掛失通報作業並同時補發新卡作業,每一卡片酌收「掛失補發手續費」新臺幣100元。

Q:如果卡片丟掉了我應該付多少掛失停用手續費?
A:當持卡人之金融簽帳卡(Debit卡)因遺失或被竊,而要求本行掛失停用卡片時,每卡一次收費新臺幣100元。除有例外情形發生
  (詳見金融簽帳卡約定條款),自發生金融簽帳卡(Debit卡)被竊等情形時,起至辦理掛失停用手續前之冒用損失,由持卡人
  全部負擔。

Q:卡片毀損時的處理?
A:當您的卡片因毀損、斷裂、簽字模糊或晶片異常、磁條消磁等狀況而無法使用時,可向本行申請補發新卡,本行將酌收補發金融
  卡之費用,每卡一次收費新臺幣100元。若您需補發新卡,請持卡本人來電 0800-081-108 或(02)2171-1055 由服務人員為您處理,
  或至新光銀行全國各分行辦理。

Q:卡片有限責任保障?
A:如無其他契約所定之特殊例外情事且已完成掛失手續者,凡因卡片遺失、被竊,以致遭刷卡冒用所發生的簽帳損失,您最多負擔
  新臺幣3,000元消費款,其餘將由本行為您承擔。但卡片遺失或被竊辦理掛失前,存款若已被盜領,由客戶全額負擔。為了保障
  您的權益,請您確實核對帳單上各筆消費明細,如發現可能被冒用之款項時,請立即與本行聯絡,以便儘速為您查詢。
  造成無法刷卡的可能原因及處理方式:
  a. 帳戶可用餘額不敷使用。
  b. 卡片背面磁條受損,以致特店機器無法讀取,特店人員視為授權被拒。
  c. 自動授權系統或線路不正常。
  d. 特店希望收取現金而不願意接受刷卡。
  e. 超出您所設定的每日刷卡消費限額或每日刷卡消費次數。
  f. 其他
  如非以上情況或商店不合理拒絕刷卡時,請即以電話向本行反應,或記下特店名稱、地址、電話及當時時間,並詢問拒收原因,
  以便本行處理。

Q:金融簽帳卡(Debit卡)的密碼管理須知?
A: a.晶片金融卡密碼 密碼函之初始密碼為6位,客戶可自行由變更為6至12位密碼。
  b.國際提款密碼 國際提款功能須先申請設定,並於本行自動櫃員機自行設定四位的國際提款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