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道原則:
赤道原則係由世界銀行(World Bank)旗下的國際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花旗集團、荷蘭銀行、巴克萊銀行、西德意志銀行等國際大型金融機構於2002年底在倫敦召開會議討論後大致成形,2003年初定名為格林威治原則(Greenwich Principles),同年5月更名為赤道原則,用以彰顯不分南北半球或是國家開發程度均同樣適用的風險評估框架與精神。
赤道原則為全球金融機構自願性採用的行為規範,主要在提供金融機構一套非強制參與的風險管理架構,用以判斷、評估並衡量管理大型專案專案所涉及的環境和社會風險。依赤道原則協會2020年公告的第四版赤道原則規範,加入赤道原則協會之會員銀行應對五大類案件—專案融資(Project Finance)、專案相關公司貸款(Project-Related Corporate Loans)、過渡性貸款(Bridge Loans)、專案相關再融資與併購融資(Project-Related Refinance and Project-Related Acquisition Finance)、專案融資財務顧問服務(Project Finance Advisory Services)逐一評估各該專案可能面臨的潛在環境與社會風險,並依風險大小由高至低分為A、B、C三個等級,根據各級別風險進行不同程度的風險審查與控管,且須定期每年提出承作案件數報告。
新光銀行於2021年10月1日正式加入赤道原則協會,躋身全球第125家、台資銀行第11家簽署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全面依循赤道原則,落實永續金融管理,亦持續不斷朝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邁進。
1. 新光銀行簽署赤道原則 接軌國際 落實永續管理【新聞稿】:
https://www.skbank.com.tw/newsDetail.html?_news.news_id=2553
2. 赤道原則協會:
https://equator-principles.com/
3. 赤道原則首年揭露報告 (First Year Implement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