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個人無法申請?申辦其他外匯帳戶
依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法人。惟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於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分支機構除外。
請檢具以下申辦文件,並經本行核對正本無誤後辦理。
負責人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內護照影本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公司執照/營業執照
-公司執照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註冊於境外法人)
-營業執照 (註冊於大陸之營業執照須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香港公司商業登記證(註冊於香港之境外公司始須徵提)Business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if the company registered in Hong Kong)
周年申報表(內含董事、股東名冊,註冊於香港之境外公司始須徵提) Annual Return
董事及股東名冊Name List of Directors and Shareholders
董事會會議紀錄Minutes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meeting(董事授權開戶,須簽蓋立約印鑑)
公司章程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董事職權證明書(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法人註冊地之當地註冊代理人六個月內簽發之董事職權證明書;如於向法人註冊地之註冊機關查詢該法人註冊合法性及查詢結果之六個月內完整報告已載 明者,得免向客戶徵提
存續證明書 (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法人註冊地之註冊機關六個月內簽發或於效期內之存續證明,如前述董事職權證明書已載明該法人仍存續中者,得免向客戶徵提;倘註冊國家或地區無須繳納規費者,須提供最近一年內核發之納稅憑證相關文件
由於目前人民幣進出大陸地區仍須受大陸當地相關法規的限制,客戶辦理本項業務可能面臨下列風險:
1. 客戶應注意其原持有人民幣資產或負債可能因兩岸法令之變更,導致必須改以其他貨幣作為收、付的工具:
2. 客戶應充分瞭解人民幣進出大陸地區時將受到當地法令限制:
3. 客戶應充分瞭解人民幣仍會受匯率波動之影響衍生其交易之風險及評價損失:
4. 客戶在辦理本項業務前應確認,已充分瞭解上述有關人民幣業務之應注意事項及其潛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