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車輛相關費用
副標題
相關費用:
協尋費用:第一類,費用每輛35,000元
(自民國97年11月1日零時以後取回者,調降為每輛$32,000)權威車價30萬以上,惟國產車視車況調整。
第二類,費用每輛22,000元
(自民國97年11月1日零時以後取回者,調降為每輛$21,000)權威車價30萬以下。
經本行法務、AO取回,或客戶自行交車其相關費用: